阅览室管理规定
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24-01-12浏览次数:10

阅览室管理规定

 

一、阅览室所有期刊对全校读者开放,并实行开架阅览。

二、阅览室陈列当月中外文期刊、报纸,仅供在本室内阅览,不得携带出室。如需借阅,请办理好登记手续,借阅时限为一个月。

三、室内陈列的书、刊资料,读者可自行取阅,阅毕须还回原处,不得乱放。

四、保持室内安静,尊重他人阅读权益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占座位。一经发现占座行为,管理员将对其进行劝导教育;如屡教不改,图书馆将联系二级学院协同教育,并报学生处给予通报批评。

五、爱护本室所有公共财物,不得污损、毁坏书刊,本人行为导致公物涂污和损坏的,则需作出相应赔偿。

六、保持室内整洁,禁止乱扔垃圾、随地吐痰。

七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法规与道德,文明阅览,诚信阅览。

八、自觉遵守图书馆《存包柜使用规则》。